民办职业技能培训机构设立,如何申请办学许可证呢

更新时间:2021-08-1017次浏览| 信息编号:z622058  
管理信息
 | 投诉

详情介绍
《办学许可证》是职业技能培训学校取得办学资格的证​‌‌明。不能买卖、出租、出借《办学许可证》,不能将办学资格和办学项目委托或承包给其他机构和个人,不能擅自改变办学地点,不能擅自增加、变更办学层次、内容和形式。
举办者资格条件

  1、以社会组织名义举办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的,社会组织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,并拥有与其培训项目相适应的合法财产,其合法财产中的非国有资产份额不得低于总资产的三分之二。

  2、以个人名义举办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的,举办者、拟任法定代表人应当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。

一、承担技能培训任务的职业院校和培训机构基本条件

(一)具有独立法人资格,取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或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办学许可证。

(二)遵守国家职业培训法律法规,熟悉国家职业教育方针和就业政策,积极推行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和就业准入制度,热心承担村劳动者转移培训任务。

(三)具备承担农村劳动者转移就业技能培训相应岗位必备的专业设置、教学设备、训练场所、实训基地和师资力量等基本条件,具备信息化管理条件。

(四)专业和课程设置符合人力资源市场需求,培训方法和形式能满足培训对象需要。

(五)有相对稳定的转移就业信息和渠道,就业指导得力,培训后就业率较高。

(六)熟悉农村劳动者转移就业培训业务,具有较好的培训工作基础和业绩,能够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同意的培训方案组织实施。

(七)规章制度健全,内部管理规范,社会信誉良好,培训收费合理。

(八)近三年来无违反职业培训法律法规被处罚记录。

二、承担劳动预备制培训的职业院校基本条件

(一)具有独立法人资格。

(二)具备承担劳动预备制培训相应的训练场所、教学设施设备、实训基地和师资等基本条件。

(三)学制教育规模达到1000人以上,常设专业不少于4个。

(四)学校实行“双证书”制度,学校毕业生毕业率达到90%以上,90%以上的毕业生能够取得职业资格证书。

(五)有相对稳定的就业渠道,毕业生就业率达到90%以上。

(六)学校建立由产业界、经济界及有关部门专家组成的学校咨询委员会,指导学校围绕行业企业用工需求,调整学校发展方向和规划,合理确定专业设置和课程安排。

(七)学校建立较为完善的技能人才校企合作培养制度,至少与5家企业建立校企合作伙伴关系。

(八)学校管理规范、制度健全、收费合理。
邦邦在办理教育培训资质领域具有丰富的实战经验,帮助过中山珠海等地培训机构办理办学许可证,民办职业技能学校办学许可证,培训机构资质,解决了民办培训机构快速发展的后顾之忧.你刚好有需要,欢迎来电咨询
联系我的时候请说是在搜即讯信息网上看到的,谢谢。
首发网址:http://zs.sojixun.com/zixun/z622058.htm
查看全部中山咨询服务信息
发布发布一条信息中山咨询服务信息>>